今天是:
OA系統| 融合門戶| 郵箱| VPN
English
台州學院
首頁 - 通知公告 - 正文

浙江省台州學院2023年專任教師招聘補充公告

作者:       点击数:   更新時間:2023-08-17

根據學校事業發展需要,按照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652號)和《台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》(台政辦發〔200882號)以及市委組織部、市人力社保局《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人員流動管理的實施意見》(台人社發〔2015107號)等文件規定,我校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專任教師,有關事項現公告如下:

一、單位簡介

台州學院是一所經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綜合性普通高校,2021年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爲碩士學位授予單位。學校坐落在新興的濱海城市——浙江台州。

學校分椒江、臨海兩地三校區辦學,總占地面積1670畝、建築面積約58萬平方米,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4.8億元,館藏紙質圖書230余萬冊,辦學條件良好,校園風光優美。學校現有教職工近1700人,現有國家重點計劃入選者等省部級以上人才30余人、省151人才等省級人才80余人、博士超過620人,150余人受聘擔任國內名校的研究生導師。

學校下設14個二級學院,直屬附屬醫院4家。建立了制藥化工、材料建築、智能制造、電氣信息、生命環保等一批與産業群良性互動、共生發展的學科專業群,擁有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3個,省級一流學科4个,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和高校高水平創新團隊各1個,省重點實驗室和工程(技術)研究中心、技術聯盟6個,國家級專家服務基地、國家級博士後科研工作站、省院士專家工作站各1個。化學學科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%,生態學、化學工程與技術、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科進入艾瑞深校友會學科排名“中國高水平學科”序列,生態學進入軟科世界一流學科排名前500強。設立55個本科專業,工科專業接近50%,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5000余人。成立了台州生物醫化産業研究院、三門研究院、浙江(台州)小微金融研究院等30多個産學研平台;攜手行業龍頭、上市公司搭建了台州灣生物醫藥産業學院、傑克學院、模具與塑料産業學院、浙江省建築業現代化台州産業學院等産業學院群。學校堅持開放辦學,與加州浸會大學聯合培養護理學碩士,與新墨西哥州立大學合作舉辦土木工程專業本科教育項目,與美、英、韓等國大學以“2+2”“3+1”等模式聯合培養本科生,與50多所國(境)外大學建立了友好交流關系。

二、招聘計劃

具體招聘崗位、需求專業和招聘條件詳見《台州學院2023年專任教師招聘補充計劃》(附件1)。應聘人員除應具備《台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》規定的基本條件外,副高職稱或博士研究生要求在45周歲以下,正高職稱一般要求在50周歲以下,學術帶頭人等特別優秀或緊缺人才年齡限制可適當放寬。

三、招聘程序

(一)信息發布平台

1.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(http:// rsj.zjtz.gov.cn “事業單位招聘專欄)。

2.台州人才網(http://www.tzrc.cn資訊中心欄目)。

3.浙江省台州學院網站(http://www.tzc.edu.cn人才引進欄目)。

我校還將在國內其他人才招聘網站及相關高校網站上發布招聘信息,其中浙江省台州學院網站爲發布其它相關信息的指定平台。

(二)報名與資格審查

報名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1231日。各二級學院根據各崗位報名情況,不定期組織考試(面試),不設置最低開考比例。

1.應聘者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向台州學院人事處提交應聘材料,應聘電子郵件主題要寫明應聘類別(學科領軍人才、學科帶頭人、學術帶頭人或教學科研骨幹)和所聘學科。

2.應聘者需提供的材料:

1)個人簡曆。

2)面試時提供身份證、初始學曆以來的學曆、學位證書(獲得國外學曆、學位的,另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應學曆、學位認證書;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,須在2024930日前取得規定的學曆(學位)證書;2023年和2024年畢業的留學人員,須在20249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曆學位認證)、專業技術職務證書、科研成果、獲獎證書、科研項目立項、結題證書以及其它能反映個人情況和證明水平的材料。

(三)考試

考試采用試講形式進行,同時對應聘者代表性科研成果進行評審。

(四)體檢與考核

考試結束後,按相應崗位招聘人數1:1比例確定體檢、考核對象。

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體檢標准執行。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,考察參照《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(試行)》(中組發〔202111號)執行;考察結果僅作爲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。

(五)公示與聘用

經體檢、考核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爲擬聘用人員,並在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我校網站進行公示,公示時間爲7個工作日。公示期滿,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,我校按規定程序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。

四、待遇

聘用人員除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工資、保險、福利待遇外,學校還根據聘用人員的水平和層次提供購房補貼、安家費、科研啓動費等方面的待遇。

五、相關說明

1.應聘者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,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台州學院人事處反映,以便及時研究處理。

2.應聘者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,誠實應聘。對僞造、塗改證件、證明,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、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者,將取消應聘資格。對已聘人員,一經查實,即予解除聘用合同。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爲的認定和處理,按照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》(人社部第35號令)執行。

3.聘用人員使用報備員額編制,列入事業單位編制實名制管理,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度。新進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,並按規定約定試用期,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
六、監督與咨詢

(一)監督

台州學院紀檢監察室0576-88665794

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(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)0576-88511060

(二)咨詢

地址:浙江省台州學院人事處(郵編:318000

電話:0576-88660363

聯系人:高老師

E-mail: rsc@tzc.edu.cn

敬請廣大報考者認真閱讀招聘公告,本公告由浙江省台州學院負責解釋。

附件1:台州學院2023年專任教師招聘補充計劃

台州學院

2023817






文:人事處/圖:無/審核:人事處/責任編輯:校辦